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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片面追求业绩,忽视合规管理,是导致金融违法行为发生主要原因之一。
2月22日记者获悉,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向全市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支付机构通报2022年度上海地区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并提出监管警示。
2022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持续加大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惩处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累计作出28项行政处罚决定,涉及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和18名直接责任人,罚款金额总计人民币5117.9万元。其中,对机构的罚款总金额为5000.1万元,对机构直接责任人罚款总金额为117.8万元。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处罚案件涉及的业务领域包括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征信、反洗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中,违反征信管理和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的金额最多,两类业务罚款金额分别占比44.6%和42%。单个案件最高处罚金额为1694万元,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去年,人行上海总部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实施“双罚”的比例,对90%被处罚机构同时处罚了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涉及征信和反洗钱领域。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的个人数量占比达56%;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的单笔金额最大,为10万元,且多名责任人被处以10万元罚款。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片面追求业绩,忽视合规管理,是导致金融违法行为发生主要原因之一。部分机构在开展创新业务或者与第三方合作开展业务过程中,未充分评估业务风险,无视合规要求或者疏于合规管理,导致风险事件。
同时,部分机构部分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最新要求,对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未结合业务实际,制订执行监管政策要求的合规管理措施。内控审核流于形式。风险监测机制失效,未能及时发现业务异常情况。
此外,监督检查不严,人员管理不力亦是主因之一。人行上海总部表示,部分机构对于已经多次受到金融管理部门处罚并公示的典型违规行为,没有对照排查,忽视行政处罚的警示作用。内部监督检查“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并遏制风险苗头,给予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