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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毛锦涛
“放假啦,杨老师明年见。”浙江省义乌市上杨村幼儿园的孩子纷纷和杨园长告别。送走最后一个小朋友,杨园长却犯了难。不久前,幼儿园因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成了被告。
幼儿园建设工程以上杨村幼儿园为实际出资人,由义乌市城西街道在2019年8月公开招标。义乌市某建筑公司中标后将该项目委托给实际施工人袁某,承包总工程款为1281万元。因经营不善等情况影响,义乌市某建筑公司资金链断裂,袁某本人也债台高筑,导致项目进展未达预期。为了不耽误小朋友正常入园,杨园长私人出借200万元找到其他工程队完成工程收尾工作。
因袁某无法继续完成工程,未能按期完成竣工验收,义乌市城西街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约60%的价款743万元。上杨村幼儿园也因为账目没有厘清,无法支付剩余工程款项,义乌市某建筑公司和袁某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剩余工程款。
义乌法院上溪人民法庭接收该起案件后,法官楼煜波第一时间联系城西街道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先后对接杨园长、义乌市某建筑公司、袁某以及收尾工程队了解情况,并组织了近10次调解工作。
2023年1月15日,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引导下,4位当事人把工程款项、完成情况、各项扣除费用以及杨园长提供的借款重新核算,扣除各项费用后,还有240万元工程款未支付。账算清了,上杨村幼儿园当场结清这笔工程款。
“谢谢法官和调解员,小朋友能够顺利入园了。”看着窗外的飘雪,杨园长开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