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宋中期以来流传的“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传闻,在两宋之际王朝危机下发酵,威胁南宋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宋高宗为稳固政权,起初效法太祖舍子立弟,抚育太祖的子字辈后裔(高宗的同辈);后出于维护个人权威的目的改为效法仁宗,抚育太祖的伯字辈后裔(高宗的子侄辈)。为了确保亲子继承的优先性,高宗在两位宗子间实行平衡策略,与以宰相赵鼎为首的赵瑗支持者产生分歧,为秦桧上台创造了条件。高宗在秦桧死后着手消除其政治影响,并重启立储之议。赵瑗的反秦桧立场与行动为其获得储位积累了政治资本。
南宋高宗与孝宗之间的皇位继承采取了传位于太祖后裔的形式,这不仅是因为高宗本人没有子嗣,还与南宋初期政治文化和政权合法性困境有关;孝宗成为储君角逐的最后胜利者,是君相之间与宰执之间权力关系变化的结果。宋高宗立储深刻地嵌入了南宋初期的政治发展历程中,因此,研究高宗立储对理解南宋初期政治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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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宗立储,谷霁光早已指出,归位太祖后裔是当时朝野士大夫的普遍共识。那么,为何会形成这种共识?贾志扬(John W. Chaffee)认为,靖康之变中“太宗一系聚居在开封,大多数都做了女真人的俘虏,因此可供高宗选择的太祖子孙要大大超过太宗子孙”。但是,根据他本人的统计,留在南宋境内的太宗后裔中与孝宗同辈、年龄相仿者不乏其人,所以,传位于太祖后裔与两派宗室中可供选择的对象多寡无关。邓广铭、王曾瑜认为,北宋以来流传的“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谶语是影响高宗选育太祖后裔的重要因素。从选育太祖后裔到最后立储,经过二十八年之久。柳立言认为,立储延宕是因为高宗希望生育亲子来继嗣,所以对养育在宫中的两位宗子抱有矛盾的态度:一方面要维持父子般的良好关系,教育他们成为忠心可靠的继承人,另一方面却不能让他们培养影响力,尤其不能让他们与朝臣结交形成势力。近年来,范学辉探讨了“绍兴七年岳飞奏请建储说”的真伪,认为其“来自于薛弼等秦桧之党的造伪,其实并不存在”。
以往对高宗立储的研究,议题较为分散,没有采取“过程式”考察,对立储背后的政治文化尤其是权力关系变化的分析还不充分。本文将高宗立储置于南宋初期的政治历程中考察,探讨其与当时舆论环境、政治文化和南宋政权的合法性困境,以及朝廷权力关系变动的联系,以期加深对南宋初期政治史的理解。
一 “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
北宋中期以来,朝野流传着“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传闻。南宋王明清将这种传闻追溯至真宗继位之初王继恩、李昌龄谋立太祖之孙惟吉事件。但是,其他史料记载王继恩谋立的对象是太宗的长子楚王元佐,目的是利用元佐精神失常掌控朝政,与“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传闻无关。根据现有资料,这一传闻大约产生于宋神宗时期。司马光《涑水记闻》记载了神宗时赵世居谋反案:时人李士宁“以为太祖肇造宗室,子孙当享其祚”,赠诗太祖后裔赵世居,“言世居当受天命”。同样成书于神宗时期的文莹《湘山野录续录》记载了有名的“斧声烛影”传说,暗示太宗得位不正。
两宋之际,“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传闻开始与王朝危机联系起来。汴京失陷后,一名被俘北迁的宋人著《呻吟语》一书,写道:“吴乞买当金太祖朝尝使汴京,其貌绝类我太祖皇帝塐象,众皆称异。”此说看似荒诞,其实暗含了作者对太宗一系垄断皇位的批评。宋初宗室皆居住在汴京城内大小宫宅中,后来疏属离开宫宅外居,但仍不能离开京城。因外居的宗室遍及京师,难以管束,容易滋生事端,所以崇宁元年(1102)蔡京建议在外地设敦宗院,既可以疏散京师的庞大宗室人口,又可以将外居宗室重新编管。敦宗院分别设于西京、南京和保州三地,秦王廷美后裔出居西京,太祖后裔出居南京,翼祖(太祖之祖)后裔居于保州,唯独太宗后裔留居京师。因此,靖康之变中被金人俘虏北迁的主要是太宗子孙。《呻吟语》称金主吴乞买貌类太祖,暗含了这样的观点:化身为吴乞买的太祖为报复太宗一系篡夺皇位,而灭亡北宋并且掳走太宗子孙。
王朝危机下,权力者与太祖的关系成为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根据。高宗即位前夕,幕府官属聚议改元。
耿南仲等议曰:“……汉光武中兴,改元建武,大王再造王室,宜用光武故事纪元。恭惟艺祖皇帝诞弥之年,太岁丁亥;大王殿下诞弥,岁亦丁亥。丁亥,天元属火,宋以炎德王。艺祖开基,改元建隆,累圣相授,逮至靖康,乃遭中微,殿下绍隆,益光前烈。”南仲等请以改元为建炎。
耿南仲等称太祖和高宗同生于丁亥年,而丁亥属火,符合宋朝德运,冥冥之中高宗似乎是太祖转世,既然太祖能开基造邦,高宗必然能中兴宋朝。南宋君臣将高宗比附成太祖,用意在于确立高宗政权的正统地位。耿南仲提议改元建炎,其中“炎”字来自宋朝的火德,“建”字分别源于中兴汉朝的光武帝的年号“建武”和宋太祖的年号“建隆”。他们提出的“绍隆”口号,在高宗即位的大赦诏书中完整地表述为“绍建隆开国之基”,清楚地表达了继承太祖基业的意思。
不仅高宗将自己比附成太祖,太祖六世孙、知淮宁府赵子崧也宣扬自己出身太祖一系。他与江淮等路发运使翁彦国等歃血为盟,起兵抗金。盟文中无一字提及高宗已在济州建立大元帅府,而起兵檄文写道:“艺祖造邦,千龄而符景运;皇天佑宋,六叶而生眇躬。”字里行间流露出问鼎天下的野心。太祖后裔身份成为赵子崧论证自身正统性的依据。他的依据显然比高宗阵营生拉硬扯地比附太祖更具说服力。
皇位回归太祖一系被视为解决王朝危机的有效途径,出自太宗一脉的高宗政权因此面临政治合法性困境。蔡絛提出“太宗再受命”的观点为高宗政权辩护:“太祖皇帝应天顺人,肇有四海,受禅行八年矣,当乾德之五祀而五星聚于奎,明大异常,奎下当曲阜之墟也,时太宗适为兖海节度使,则是太宗再受命。此所以国家传祚圣系皆自太宗,应符既同乎汉祖,而卜年宜过于周历矣。”这一观点肯定了太宗子孙继承皇位的合法性,但在当时未形成太大影响。蔡絛的观点出自其所著《铁围山丛谈》。靖康元年(1126)蔡絛流放白州,此书即著于流放之时,因地处偏远,故传播不广。
主动选育太祖后裔成为高宗摆脱政治合法性困境的策略。这种策略既由舆论压力造成,也与特殊时期高宗本人的心理状态有关。建炎三年(1129)发生的一系列不幸事件,使高宗陷入极度恐慌,引起他对天命的焦虑。正月,金人攻破天长军,兵锋距扬州仅百余里,高宗得知消息立即骑马出城,逃往瓜州,乘小舟渡江,当时随从仅五六人;三月,苗傅、刘正彦利用军人不满发动兵变,迫使高宗退位;七月,高宗唯一的皇子赵旉去世;闰八月,高宗为躲避金军逃亡海上。这一时期高宗的恐慌情绪和对天命的焦虑,尤其反映在他对天象变化的高度关注上。
太白犯前星,次逼明堂才一舍,上心甚惧。至是稍北,复归黄道。上语宰执曰:“天之爱君,犹父之于子。见其过告诫之,及惧而改,则益爱之。”(笔者注:太白犯明堂,主兵戈四起,国相为乱。)
日有食之……上谓颐浩曰:“太史所奏日蚀早而分深,朕适以油盆观之,食浅而退速。”
草泽天文耿静言:“太微垣在午,推步今岁荧惑躔次方在己未,应至太微垣。”上曰:“此人不深知。朕夜以星图仰张殿中,四更亲起,见其已至,昨夜已退二度半。”(笔者注:荧惑犯太微主天下不安。)
此外,高宗还命天文官入值禁中,随时垂问;荧惑犯太微时,高宗为消灾免祸斋戒二十余日,以至于吕颐浩谓高宗曰:“陛下而来圣容清癯,恐以艰难,圣虑焦劳所致。”高宗甚至抱怨祖宗禁星纬之学,致使“自太史外世罕知者”,而“金人不禁,其人往往习知之”。
连续性的灾祸,使高宗担忧自身政权失去了上天庇佑,故汲汲于从天象中寻找“天命在吾”的根据。建炎三、四年间,高宗惊恐、焦虑的心理状态,为他日后接受选育太祖后裔的意见创造了条件。
二 “法太祖”到“法仁宗”
宋人论高宗立储,大多以娄寅亮为定策首功。陈傅良称:“寿皇入继大统,时则有娄寅亮以建储为定策之功之首。”吕中也说:“以艺祖之后为嗣,必本于选人娄寅亮之一言适有以契乎高宗之心。”
娄寅亮上书前后,不断有请立宗子为储嗣的提议。建炎三年七月,高宗太子赵旉去世才三日,乡贡进士李时雨上书乞择宗室视皇太子事。四年秋,隆祐太后尝感异梦,密为高宗言之,宰相范宗尹亦有造膝之请,李心传认为二人所言皆与抚养太祖后裔有关。同时期,枢密院计议官薛徽言请择宗室为皇嗣。之后,娄寅亮上书请遴选太祖诸孙视秩亲王。绍兴元年(1131),丽水主簿王葆上书请广求宗室历试诸事,以系人心。同年八月,知枢密院事、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密奏多择宗室优礼厚养,以为藩屏。
以上是绍兴二年高宗选育太祖七世孙伯琮之前朝野建言立储之大略。这些言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泛言选择宗室为储嗣,另一类特指选育太祖后裔。属于第二类的有隆祐太后、范宗尹及娄寅亮。前两人的建言内容隐晦不明,而娄寅亮明确提出了选择太祖后裔暂摄储位的建议。因此,欲了解高宗抚养太祖后裔的原因,必须考察娄寅亮的建议。
娄寅亮在《宋史》中有传,事迹散见于《挥麈三录》《朱子语类》《咸淳毗陵志》《宝庆会稽续志》《山东考古录》等书。今据诸书述其生平大略。娄寅亮,字陟明,与山阴唐闳为姻家,其先由福建长溪徙浙江温州。政和二年(1112),登进士第;八年,任兖州仪曹掾兼兵曹;靖康元年,权管越州税院、充常州考试官;后待阙上虞县丞。建炎四年,上书请选择太祖后裔暂摄储位。高宗读之,大为感叹,授监察御史。秦桧恶娄寅亮为富直柔所荐,讽言者论其匿父丧不举及为族父冒占官户,于是被遣还乡。值江水上涨,没于水。
娄寅亮一生中最重要的活动就是上书建言立储。其上书活动共有两次:第一次在建炎四年四月之后,第二次在绍兴元年六月,尤以第一次上书最为重要。这次上书见于《挥麈三录》《清波杂志》《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史·娄寅亮传》等。李心传的两部书的史料来源是王明清《挥麈三录》。王明清曰:“先人(王明清父王铚)与之(娄寅亮)有太学同舍之旧。封事之初,实纵臾之,手写副本以见遗云。”可见娄寅亮上书时曾得到王铚鼓励,娄氏还手写上书副本送之。《挥麈三录》所载上书内容很可能来自娄寅亮手书的副本。周煇《清波杂志》载:“煇绍兴间得娄寅亮奏札。”这里的“娄寅亮奏札”指娄氏上书的原本,周煇据之录入《清波杂志》。《宋史·娄寅亮传》所载上书的史源不明,很可能出自宋代官修国史。朱熹称,绍熙五年(1191)他任实录院同修撰时,实录院收到“娄寅亮文字”的抄件。其中大概包含娄氏上书。按宋朝的修史程序,实录院收到的资料先被修入《高宗实录》,然后进入《中兴四朝国史》。元修《宋史》又基本参考宋朝国史,因此,《宋史·娄寅亮传》所载上书应该是由实录院收到的“娄寅亮文字”辗转抄录来的。
比较上述诸书记载的娄氏上书,《挥麈三录》《清波杂志》《宋史·娄寅亮传》的文字基本相同,李心传虽然声称他的记载来自《挥麈三录》,但其中一处关键的文字与《挥麈三录》及其余二书不同。《挥麈三录》的记载如下:
臣愚不识忌讳,欲乞陛下于子行中遴选太祖诸孙有贤德者,视秩亲王,俾牧九州,以待皇嗣之生,退处藩服。
“子行”二字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记为“伯字行”。“子行”可以有三种解释:
一、指子侄辈。太祖后裔中的伯字辈对高宗而言是子侄辈,所以子行即伯字辈,如此,两种记载的意思并无不同,都是选择太祖的伯字辈后裔。
二、可能为“伯字行”三字脱误。然而,《清波杂志》《挥麈三录》所载娄寅亮上书分别来自娄氏上书的原本和副本,又分别经过周煇、王明清抄写,在史料来源不同又经过不同作者抄写的情况下,出现同样脱误的可能性很小。
三、实际指子字辈。太祖后裔中的子字辈对高宗而言是同辈,据此理解,娄寅亮的意思是恳请高宗选择太祖后裔中的同辈,这与李心传所记选择高宗的子侄辈之间,存在巨大分歧。
时人薛徽言的一份奏札为选择子字辈的说法提供了证据。薛氏奏札写于高宗召见娄寅亮之后,保存在其子薛季宣所写《笺先大夫行状》中。薛徽言写道:
侧闻小臣娄寅亮建言乞择宗室之子育之后宫,以待皇嗣之降,陛下不谋不卜,即日召对,所以宠录之甚厚。继有旨召子清、子英、子唐入侍,此命一出,万口称庆,谓即施行矣。
高宗下旨召见的子清三人的排行字都是子字,他们是太祖的子字辈后裔,也是高宗的同辈。召三人入宫发生在娄寅亮上书之后,而且“万口称庆,谓即施行矣”,由此可见,娄寅亮原本建议高宗选择子字辈的太祖后裔,高宗也采纳推行。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太祖舍子立弟。高宗召见娄寅亮时就表示:“太祖舍其子而与其弟,朕之所师法也。”
“法太祖”舍子立弟,对建构高宗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具有积极意义。首先,它回应了“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舆论要求,起到收揽人心的作用;其次,在当时统治者眼中,可以安抚太祖英灵,发挥其镇护国家的作用;最后,这一做法通过将高宗和太祖的形象同构,增强人们对高宗政权的信心。
然而,“法太祖”措施不久就迅速告止。建炎四年,高宗首次命赵令懬“选艺祖之后宗子数人,育之宫中”。据薛徽言所言,首次选育的宗子有子清、子英、子唐三人,但“子清、子英一见而止,子唐未闻促召”,于是他推测高宗受到身边宦官、妃嫔影响而改变前议。高宗表示:“昨令懬选艺祖之后宗子二三岁者得四五人,资相皆非岐嶷,且令归家,俟至泉南选之。”薛徽言对此提出质疑:“若谓资非英物,不足以备抚育,则子唐者不应不与之进。”
宗子资相普通不过是一种借口,高宗匆匆中止召见的真正原因,是他选择宗子的想法发生了从“法太祖”到“法仁宗”的转变。高宗对宰执说:“艺祖以圣武定天下,而子孙不得享之,遭时多艰,零落可悯,朕若不取法于仁宗,为天下计,将何以慰在天之灵。”又说:“朕止令于伯字行中选择,庶几昭穆顺序。”太祖的伯字辈后裔对高宗而言是子侄辈,选育伯字辈后裔,正如仁宗养育英宗故事,故高宗谓“取法于仁宗”。
如果高宗为了使皇位回归太祖一系,那么效法太祖舍子立弟,即选择太祖的子字辈后裔继承皇位,足以达成目的,不必费此周折改选伯字辈,高宗改法仁宗背后有其维护自身权威的考量。高宗最初选择的子字辈宗子年龄普遍偏小,只有二三岁。高宗可能有意使自己与宗子之间存在较大年龄差距,令双方的关系名为兄弟,实同父子,由此,既可以在年幼宗子心目中树立高宗父亲般威严的形象,又可以使双方建立一种更加亲密的关系,这有助于在宗子成年和继位后维持高宗生前和死后的权威。但是,这种名实错位也给高宗的权威埋下隐患,尤其涉及他去世后在宗庙里的地位。一劳永逸的做法是改选太祖伯字辈后裔,使高宗作为父亲的权威实至名归。如此一来,宗子的年龄限制也可以放宽,无须借助较大年龄差距淡化兄弟名分,所以重选宗子时高宗又命赵令懬选择七岁以下的宗子,最终入选者伯琮和伯玖分别是六岁和五岁。
三 选立宗子与传位亲子之争
高宗虽然选育两位宗子,但究其本心,仍希望传位亲子,于是他努力保持两位宗子的地位一致,不使其中一方因地位突出而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继承人,这种平衡策略一直延续到绍兴三十年(1160)赵瑗(伯琮)被立为皇子。然而,赵瑗因为年龄稍长,所以比赵璩(伯玖)更早地就学、受封,这种因年龄差距而带来的先发优势使他更受官员瞩目,由此在官员中获得一批支持者。高宗与支持赵瑗的官员在储嗣问题上的分歧是导致绍兴初期朝局变动的重要因素。
绍兴五年(1135),赵瑗到了就学年纪,高宗命造资善堂,令赵瑗赴资善堂听读。宋代资善堂是皇子读书处,赵瑗出就资善堂读书,意味着他获得准皇子身份。中书舍人胡寅认为此举暗示高宗选定赵瑗为继承人,于是在起草任命范冲为资善堂翊善的制书时写道:“朕为宗庙社稷大计,不敢私于一身,选于属籍,得艺祖七世孙,鞠之宫中,兹择刚辰,出就外傅。”当时高宗年未三十,仍有生子可能,而且赵瑗之外宫中还抚养着同为太祖后裔的赵璩,因此,不能认定赵瑗就是皇位继承人,但胡寅明确地把抚养赵瑗与“宗庙社稷大计”联系起来,完全视赵瑗为继承人。胡寅所草制书颁布后,“人皆晓然知上意”,误把赵瑗为继承人当作高宗本人的意思。
绍兴七年(1137),支持赵瑗的官员请求为赵瑗“正名”,予以其皇子名分,乃至立为储君。知漳州廖刚奏称:“臣愿陛下昭告艺祖在天之灵,正建国储君之位,布告中外……异时虽有百斯男,不复变易。”原本,娄寅亮只提议太祖后裔暂时视秩亲王,待皇嗣降生,自然退居藩服,没有放弃亲子继承作为优先选择,而廖刚的主张彻底否定了高宗亲子继承的优先性。简州州学教授黄源上奏:“陛下必不得已,姑少须之,何不使摄居储贰之位,俟皇嗣之生。”表面上看,黄源的意见似乎接近于娄寅亮,然而,他笔锋一转,写道:“今天下亦多变矣,是在他日必得长君,然后可办,非赤子可得而卧治也;大江以北亦多寇矣,是在他日必得贤明,然后可理,非母后可得而制政也。”当时,高宗年龄已过三十,若传位亲子,将来很可能会出现幼子继位、母后当政的情形,所以,黄源的本意仍然是立赵瑗为太子,所谓“使摄居储贰之位,俟皇嗣之生”不过是安慰高宗的一套说辞罢了。
赵瑗的支持者还有统兵大将岳飞。张戒《默记》引述薛弼的说法称,绍兴七年,岳飞听闻金人欲立宋钦宗的太子,为阻抑敌谋,入朝请立赵瑗为皇子。
相近事迹还见于赵鼎《辩诬笔录》和薛季宣《笺先大夫行状》。但范学辉指出,张戒和薛季宣的记述都来自薛弼,二者在情节上颇有差异;赵鼎将此事系于绍兴七年九月,而当时岳飞尚在北伐前线,不可能入朝;所以他认为绍兴七年岳飞奏请立赵瑗为嗣的说法不实,应是主和派对岳飞的诬陷。不过,岳珂在所编《鄂王行实编年》称,绍兴八年秋,岳飞诣资善堂,见孝宗英明雄伟,喜曰:“获见圣子,社稷得人。”其所著《愧郯录》又写道,绍兴十年(1140),岳飞出师北征,“密疏建储议”,高宗赐御札褒奖。综合各方记载来看,岳飞请立赵瑗为储嗣可能在时间和细节上有分歧,但事件本身应是存在的。
绍兴八年(1138)赵璩受封吴国公事件使高宗与赵瑗支持者的分歧公开化。时宰执聚议赵璩封吴国公,秦桧对赵鼎说:“陈去非在政府时已有此意,但未及行。”陈去非即陈与义(字去非)。他在绍兴七年正月任参知政事,八年三月罢任。从秦桧的说法看,赵鼎并不知陈与义拟议进封赵璩一事,说明当时赵鼎不在政府。赵鼎初次罢相在绍兴六年十二月,再次入相在七年九月。综合上述时点,陈与义拟议进封赵璩发生在绍兴七年正月至九月之间,恰好与廖刚和黄源上奏同时,所以进封之议很可能是高宗针对廖刚、黄源对赵瑗的支持而采取的应对之策。
陈与义拟议进封赵璩,可能缘于他与赵鼎的矛盾。陈与义曾任中书舍人,迁给事中,后提举宫观,绍兴六年被召入朝,“会宰相有不乐与义者,复用为中书舍人”。张浚的幕僚刘子羽称:“张浚既因群小离间,遂有见逼之意。会中书舍人陈与义不乐于鼎,遂倾心附之,乃以资善引范冲之说告之,浚以为奇货。”可知排挤陈与义的宰相是赵鼎,而陈与义欲联合张浚扳倒赵鼎。“资善引范冲”指赵瑗出就资善堂听读时,赵鼎推荐范冲为翊善,而范冲之子仲熊娶赵鼎女,范赵二人是姻亲,故赵鼎举荐范冲有“汲引亲党,侥幸他日”的嫌疑。陈与义既然劝张浚弹劾赵鼎攀附赵瑗,自己就需要与赵瑗保持距离,至少要在赵瑗和赵璩之间保持中立,所以他愿意为高宗施展平衡策略奔走效劳。拟封赵璩的计划最后不了了之,可能与陈与义因病离开政府和赵鼎再度入相有关。
绍兴八年八月,高宗内降御笔封赵璩为吴国公。高宗在一年前命陈与义拟议进封赵璩,是间接地实施平衡策略;而今是采取内降御笔的方式亲自推行平衡策略。究其原因,不仅由于岳飞的建言使高宗认为赵瑗身后正在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还因为赵鼎支持赵瑗,封杀了君相合作施展平衡策略的可能性。赵鼎接到高宗旨意的次日,即纳还御笔,奏称:“今建国公在上,名虽未正,天下之人知陛下有子矣。以前恩数,并同皇子。又昨幸平江及谒太庙,两令建国扈跸,国人见者,咨嗟太息,此社稷大计,苍生之福也。至于外间称呼之语,陛下岂有不闻之耶?”赵鼎不仅表明了自己支持赵瑗的立场,还表示国人、天下之人都支持立赵瑗为皇子,想要以此说服高宗收回进封赵璩的命令。可是,高宗最担忧的事情正是赵瑗获得广泛支持,因此,赵鼎的理由非但不能说服高宗,反而使高宗实行平衡策略的意志更加坚决,只有如此才能确保亲子继承的优先性。不过,高宗传位亲子的私心不能公开,而赵鼎又把支持赵瑗作为公议、公论,使高宗无法反驳,无奈之下,高宗近乎恳求赵鼎说:“俱是童稚,姑与放行。”而赵鼎仍执奏不已,高宗只好暂时收回御笔,令俟三数月再议。
这次争执虽然以赵鼎胜利告终,但高宗的拖延战术使他能在未来数日内摸清宰执在进封赵璩问题上的立场,从而寻找新的支持者。秦桧机敏地察觉到高宗内心的隐疾,次日留身上奏:“赵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终无子也,宜俟亲子乃立。”
进封赵璩时,宋金和谈也在紧张进行中。最初,赵鼎勉强顺从高宗的议和主张,但在声势浩大的反对议和的舆论影响下,他的对金立场趋于强硬,与高宗不顾一切的议和主张渐行渐远。秦桧面对舆论压力虽然也有所退缩,但被高宗斥责后就坚决地执行议和政策。在进封赵璩和宋金议和两个问题上,赵鼎与高宗意见相左,而秦桧与高宗立场一致,于是,高宗决定罢免赵鼎,以秦桧代之。赵鼎罢相前,高宗曾问他:“前日所议(赵)璩建节事如何?”赵鼎仍坚持先前的意见。史书评论:“若能雷同相徇,即留而不去矣。”这一观点将赵鼎罢相的原因完全归因于他与高宗在赵璩进封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可能夸大了这种意见分歧的实际意义。毕竟,当时政治上的头等大事是宋金议和,赵鼎与高宗在对金议和上的政策分歧,以及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高宗不得不诉诸强硬手段贯彻其议和政策。这应是赵鼎罢相的主要原因,而进封赵璩问题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平衡策略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亲子继承的优先性。高宗对诞下亲子的渴望见诸绍兴时期持续不断的求子祭祀。这些祭祀主要有两项:一是祭祀程婴、公孙杵臼、韩厥,二是祭祀高禖。程婴等人出自春秋时期赵氏孤儿故事。赵氏祖先在晋景公时遭族诛之祸,赵朔遗腹子在家臣程婴和公孙杵臼的保护下侥幸得救,长大后又依靠韩厥的支持恢复了赵氏的世卿地位。祭祀程婴等人显然是为了祈求赵氏一脉繁衍不绝。高禖又称句芒、木神,属东方,辅佐青帝太白皋,主管生育。唐以前每年春季燕子归来时节祭祀高禖,宋代则改在春分日祭祀。
高宗时期,祭祀高禖受到高度重视。宋初祭祀高禖由中书舍人、翰林学士主祭,仁宗时期制定了皇帝亲祀高禖的礼仪,徽宗时编纂的《政和五礼新仪》中也有天子祭祀高禖神的礼仪规定。但北宋时期天子祭祀一次也没有实行。而高宗却在绍兴十七年(1147)亲自祭祀高禖。
除绍兴十七年皇帝亲祀高禖外,高宗时期每年祭祀高禖,一律由宰执主祭。当时每年由宰执主祭的祭祀共有六项: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祀上帝、夏至日祭皇地祇、冬至日祀昊天上帝,以及祭祀高禖。但前四项多派侍从代理,只有冬至日祀昊天上帝和祭祀高禖才由宰执亲自主祭。高宗对祭祀高禖高度重视,反映出他急于生子的心理。
隆重的祭祀活动没有为高宗带来子嗣。有记载说高宗实际上已经不能生育。《朝野遗记》载:“比江都宫中方有所御幸,而张浚告变者遽至,矍然惊惕,遂病萎腐。故明受殂后,后宫皆不孕。高庙中年不乐张忠献(张浚)者,非独以和战异议,亦追归来望思之怒耳。”其以高宗绝育是方有所御幸时受惊吓所致。赵甡之《中兴遗史》载:“(王继先)自建炎以医药得幸,尝劝上服仙灵脾。议者谓仙灵脾者亦名淫羊藿,虽强阳,然久服令人精清。按方论,精清者不成子。继先独不以为然。”此将高宗绝育归罪于王继恩用药失误。高宗之所以服用有强阳效果的仙灵脾,大概也是出于急于生子的心理。随着年龄增长,高宗生育的可能性逐渐降低,他的固执也随时间流逝日益消磨。至绍兴十七年,高宗已年过不惑,“不惑”二字或许提醒他不能再犹豫不决,必须在两位宗子间做出选择,所以,绍兴十七年后高宗再也没有举行大规模祭祀高禖的活动。
四 高宗主导下的重议立储
立储之议再开,已到了绍兴二十五年(1155),以太庙生芝草这类祥瑞为开端。该年五月,高宗谕宰执:“朕每以岁丰为上瑞,虽灵芝朱草固未尝以为意,至于宗庙产芝则非他比,有沈中立进颂,俟降出可观之。”又命御史台、閤门、太常寺修定观芝草仪;宰臣率文武百官诣太庙观芝草,次日,诣文德殿拜表称贺。二十七年(1157)二月,芝草复生于仁宗、英宗两室,高宗又命宰臣率文武百官拜表称贺。
高宗对祥瑞本不以为然。他曾说:“朕在潜邸时,梁间有芝草,府官皆欲上闻,朕手自碎之,不欲生此奇怪事。”秦桧专权时期,四方奏狱空、祥瑞之类不断,高宗语秦桧:“若不严惩,则奏甘露、芝草之类崇虚饰诞无所不至矣。”狱空、祥瑞是秦桧夸饰相业的工具,因此他不打算惩处上奏行为,之后上奏祥瑞的做法并未停止。秦桧死后,高宗立即诏告诸路州军“今后不得奏祥瑞”,并对宰执说:“比年四方奏祥瑞,皆饰空文,取悦一时。如信州林机奏秦桧父祠堂生芝草,其佞尤甚。莲子双头,处处有之,亦何为瑞!麟、凤,瑞之大者,然非上有明君,下有贤臣,麟、凤之生,亦何所取!朕以为年丰谷登,可以为瑞。”
既然高宗不相信祥瑞,而且禁止上奏,却为何大事宣扬太庙生芝草一事呢?两次生芝草的位置都是太庙仁宗、英宗室,这具有极强的政治寓意。绍兴二十七年第二次太庙生芝草后,张孝祥写了《原芝》。他认为芝草生于太庙寓意皇位继承,生在仁宗、英宗两室寓意效法仁宗传位宗子。高宗大事宣扬太庙生芝草事件,其实是向外朝传递有关立储的政治讯号,观察舆论动向。
在高宗的直接推动下,重议立储活动如火如荼展开。绍兴二十六年(1156),秘阁修撰辛次膺论及立储;此后,崇政殿说书王大宝密陈宗社大计;二十七年,秘书省校书郎张孝祥上《原芝》;同年殿试,阎安中对策,以储副为言;同时期,御史中丞兼侍读汤鹏举也密以建储为请;二十八年(1158),新除利州路提点刑狱范如圭纂辑仁宗时臣僚乞请选立宗室的章疏上奏;二十九年(1159),国子博士史浩乞择普安、恩平郡王之一“浸别异之,以系天下之望”;陈康伯面谢时称赞范如圭进呈仁宗选建宗室故事。
重议立储与绍兴七八年间的立储议论存在两处不同。从高宗方面说,重议立储源于高宗的个人意志,所以他没有惩处建言立储的官员,反而大加褒扬。张孝祥由秘书省校书郎擢为礼部员外郎;阎安中擢为殿试第二;史浩除秘书郎,不久,兼二王府教授。从建言的官员方面说,他们的做法更加谨慎。没有一人明确地表示支持哪位宗子,而是把选择权交给皇帝。如高宗问辛次膺谁可,辛次膺答曰:“知子莫若父。”阎安中在对策中写道:“愿断自宸衷,早正储位。”陈康伯面谢时也说:“须宸断坚决乃可。”这种避嫌态度免去高宗对两位宗子的猜疑之心,使之愿意推动立储进程。
然而,从高宗释放政治讯号,到赵瑗被立为皇子,其间经过五年之久,是什么原因导致立储问题再次拖延呢?需要注意的是高宗生母韦太后的意见。《京口耆旧传》载:
御史中丞兼侍读汤鹏举造膝从容密以建储为请。上曰:“朕岂敢忘耶?且以有定论。普安郡王天姿不凡,气象尤异,但太母言及皇嗣事,则为之不乐,卿其少待。”
由汤鹏举的系衔推断,上书对话发生在绍兴二十六年八月至二十七年二月之间。同时期,高宗谕王大宝“措置已定”。结合两条材料,可知高宗心中已有储君人选,只是顾虑韦太后的意见才迁延未决。绍兴二十九年韦太后去世,三十年二月甲子是韦太后丧礼毕而百官始着吉服的日子,同一天高宗宣布立赵瑗为皇子,并称“第恐显仁皇后(即韦太后)意所未欲,故迟迟至今”。这种时间安排显然缘于高宗顾全母亲的意愿直至最终的心意。
立赵瑗为皇子,还需要重新厘定赵瑗与高宗的吴皇后之间的关系。赵瑗入宫后先由张氏抚养,吴氏随后请求抚养赵璩。绍兴十二年(1142)二月庚午张氏去世,次日赵瑗受命出就外第,正式出宫是在三月壬寅。张氏去世后,赵瑗一度转由吴氏抚养,但两人相处的时间十分短暂,所以他与吴氏关系的亲近程度远不及赵璩。后来吴氏进位皇后,赵璩作为吴氏的养子,对赵瑗的地位构成挑战。高宗既然选立赵瑗为皇子,就必须调和赵瑗与吴皇后名义上的母子关系,不仅要为赵瑗寻找适当的名分,还要消除官员对吴皇后态度的疑虑。为此,高宗特地宣谕宰执:“玮(即赵瑗,立为皇子后改名玮)始育之张婕妤;璩,育之皇后。自张氏没,后收而并视之,虽一食必均,略无等差。今二王之除,后意与朕合。”所谓“一食必均,略无等差”应是高宗刻意编造的说辞,而非当日实情。这套说辞一是消除赵璩在同吴皇后关系上具有的优势,维护赵瑗的皇子名分;二是消除赵瑗与吴皇后之间的隔阂,当然,情感上的隔阂不可能因一次宣谕就烟消云散,但这一宣谕的意义是由皇帝亲自厘定二人的关系,使他们今后能够在新定义的关系上互动;三是打消外廷对吴皇后态度的胡乱揣测。
五 储君选择背后的政治分野
高宗为什么选立赵瑗为皇子?通行说法从道德层面予以解释。其依据来自《宝庆四明志》记载的两则广为流传的故事:
上书《兰亭序》二本赐二王,批其后曰:“依此进五百本。”(史)浩曰:“此赵鞅书训诫之辞之意也。”谓二王君父之命不可不敬从。数日,问普安王,曰:“见书。”浩曰:“能溢其数,尤见顺承之意。”又以问恩平王,曰:“未暇。”浩惊曰:“郡王朝参之外何日非暇,而至违命乎?”已而,普安王书七百本上之,璩卒无进。
一日上赐二王宫女各十人,(史)浩又谓二王曰:“是皆平日供事上前者,以庶母之礼礼之,不亦善乎?”月余,浩问普安王,曰:“如教授言。”又问恩平王,不应。上寻召诸宫人入,具言普安王加礼如此,恩平王无不昵之者,上由是益贤普安王,诏立为皇子,封建王。
上述两则故事将赵瑗和赵璩置于对比叙述中,突出了赵瑗自制、虔敬、更具领悟力的形象,但行文具有一种刻意编排的痕迹。这大概是由于赵瑗后来确实成为南宋较有作为的皇帝,因而在追溯其早年事迹时夸大了他的道德水准。另外,史浩兼任两王府教授是在绍兴二十九年,而最晚在绍兴二十五年时高宗已经决定了皇子人选,所以上述两则故事的真实性令人怀疑。
赵瑗中选的原因更可能是他与秦桧没有联系,而且持反对秦桧的立场。赵瑗就读资善堂时期前后共有四位老师,即范冲、朱震、吴表臣、苏符。范冲为程颐门人,朱震是谢良佐的弟子、程颐的再传弟子,吴表臣少从周行己读书,而行己也师从程颐。这些人在门第、师承、学问取向上与赵鼎同属道学派,故为赵鼎举荐。苏符随侍祖父苏轼十五年,学问取向可能同于其祖,而有别于道学派,但由于是元祐故家子弟,所以也在赵鼎延揽的范围。范冲是范祖禹子,同属元祐故家子弟,而且其子范仲熊娶赵鼎女,与赵鼎为姻亲。可见赵瑗的老师皆与赵鼎有密切的关系。秦桧与赵鼎对立,讨论赵瑗进封普安郡王的典礼时又与吴表臣、苏符意见相左,后将二人排挤出朝廷。而赵璩就读资善堂时,他的老师是秦桧之兄秦梓,赵璩的养母吴皇后之弟吴益娶了秦桧的孙女。从人际网络角度说,赵瑗属赵鼎一派,赵璩属秦桧一派,二人之间存在明显的政治分野。
秦桧虽然与赵璩关系密切,但自始至终没有明显表现出支持赵璩的意向。绍兴十五年(1145),福州州学教授黄石献书秦桧:“上即位十九年,储贰未建,安危所系,孰大于此,公独不开陈乎?”而秦桧不报。七年后,黄石复申前论,秦桧曰:“君谓桧不省耶?时未可耳。”秦桧虽然不认同高宗的拖延战术,却始终充当高宗的平衡策略的执行者。他深知高宗欲传位于亲子,在立储问题上乾纲独断,所以对此避忌不敢言。
高宗对秦桧的态度十分矛盾,他既需要依靠秦桧维持对金和议,并且阻挡立储问题上的舆论压力,又不满秦桧的专权行为。高宗在秦桧死前几乎没有流露出反对态度,但秦桧一死便立刻清理秦桧时期留任的执政和台谏。当时留任的执政有参知政事董德元、签书枢密院事汤思退;台谏有殿中侍御史徐嚞、右正言张扶。高宗首先召魏良臣、沈该担任宰执,以汤鹏举任殿中侍御史,同时将徐嚞、张扶调离言职,之后罢免董德元,又以万俟卨接替魏良臣出任参知政事,汤思退则一直留任。按照一般认识,魏良臣、沈该、汤鹏举、万俟卨、汤思退都与秦桧有千丝万缕联系,甚至可以被视为秦桧党羽。其实,魏良臣在绍兴十三年,万俟卨在十四年,沈该在十八年,汤鹏举在二十年,或因触忤秦桧,或因单纯为秦桧所忌而被排挤出朝廷。沈该为秦桧所忌,出知潼川府,秦桧死后才回朝。高宗问:“秦桧何忌卿之深?”沈该回答自己因得到高宗信任而被秦桧猜忌。万俟卨回朝后,首奏秦桧权臣误国,高宗立即用之为参知政事。高宗正是看中他们与秦桧的矛盾才加以任用。
秦桧留下的执政和台谏群体,不能简单地视为秦桧党羽。秦桧专权时期,以宰相兼枢密使身份控制中书省和枢密院,设两名执政,一人任参知政事,不预政事,稍出一语则斥而去之;一人初任签书枢密院事,同时或不久即兼权参知政事,秦桧借此使中书省、枢密院同班奏事,以防止任职枢密院者秘密上奏不利于己。秦桧还控制台谏,频繁用之攻击执政,不使其安于位,不及一年或半年,即诬以罪罢去,以防止执政形成自己的党羽。台谏弹劾执政后即升任执政作为奖赏,不久又被后来的台谏弹劾罢任。这种循环往复的现象是秦桧专权时期的政治常态。秦桧专权格局的形成依赖于执政的“空洞化”、执政与台谏之间的高度流动化,他只视执政、台谏为自己专权的工具,无意与之结成朋党盘踞朝廷,达成目的后即弃若敝屣,执政遭罢斥者往往择偏远州军安置。严格说来,秦桧在朝中并未结交朋党,他信任的只有亲子林一飞、过继之子秦熺和秦熺妻兄曹泳这些亲党而已。
高宗对所谓秦桧党羽进行甄别,主要根据这些官员当下对秦桧的态度,不考虑他们与秦桧的历史渊源。较早被秦桧排挤出朝廷的官员,因其当前的反秦桧立场而不被高宗视为秦桧党羽;新近依附秦桧发迹的官员,若未表现出反对秦桧的立场,或者仍与秦桧亲党往来,则一律清理出朝廷。
董德元之罢任与汤思退之留任,尤其能够体现高宗的甄别标准。董德元自绍兴二十四年起供职御史台,历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先后为秦桧弹劾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魏师逊、参知政事施钜、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郑仲熊,于二十五年八月任参知政事。董德元的晋升情况与之前为秦桧所利用的执政、台谏别无二致,但他任参知政事是在秦桧死前不久,尚未遭到秦桧厌弃。秦桧死后,董德元帮助秦熺谋求相位,因此被高宗视为秦桧党羽。
汤思退曾与董德元一同主持绍兴二十四年省试,取秦桧孙秦埙为第一,此事成为汤思退的进身之阶,翌年六月任签书枢密院事,秦桧死时仍任此职。按理他应与董德元一样被高宗视为秦桧党羽,但秦桧死前已与汤思退有隙,因病未能立即指示弹劾他而已。汤思退则抓住仅有的一次单独面圣的机会,指摘秦桧专权蒙蔽之状,成功取得高宗信任。此事发生在汤思退初任签书枢密院事之时,即绍兴二十五年六月以后,距离秦桧之死不过数月。由于这次密奏,高宗不以汤思退为秦桧党羽,后有台谏弹劾汤思退党附秦桧,高宗曰:“他人言桧擅权,皆言于其死后,独思退于桧在日为朕言之,非党也。”
至于徐嚞、张扶,他们的情况与董德元类似,也是绍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新近依附秦桧而发迹者,但没有像汤思退那样暗中向高宗表明反秦桧立场,反而密谋为秦熺谋取相位,故高宗皆以秦桧党羽视之,将他们罢黜。
在消除秦桧影响的政治大环境下,与秦桧对立的赵瑗,比起与秦桧关系密切的赵璩,更适合作为皇子的人选。而且,赵瑗本人在秦桧临死前就以积极的姿态追随高宗的政治路线调整。秦桧专权后期,赵瑗与秦桧的矛盾十分尖锐。普安郡王府教授赵逵劝讲戾太子事,赵瑗曰:“于斯时也,斩江充自归于武帝,何如?”逵曰:“此非臣子所能。”史传评述道:“王意盖有所在也。”江充以巫蛊事陷害太子,汉武帝受其蒙蔽,太子不得不起兵自卫,最后兵败自杀。赵瑗将自己与高宗、秦桧的关系比作戾太子刘据与汉武帝、江充的关系,甚至流露出刺杀秦桧的意图,最终为赵逵劝阻。而普安郡王府位于秦桧宅邸“稍北连甍”,为赵瑗监视秦桧提供了条件。《壬午内禅志》载:
(绍兴)二十四年夏,衢州盗起。秦桧遣殿前司将官辛立将千人捕之,不以闻。上(赵瑗)因入侍言之,高宗大惊。明日,以问桧。桧曰:“不足烦圣虑,故不敢闻,俟朝夕盗平则奏矣。”退而求其故,知上言之。乃谓上在秀王(赵瑗生父)丧二年,不当给俸,月除二百缗。上白高宗,高宗乃自出内帑,月如所除给焉。
绍兴二十五年十月,桧疾笃,其家秘不以闻,谋请熺代。上(赵瑗)又密启之。高宗即日幸其家视疾,遂降制勒熺致仕。是夕,桧薨。
赵瑗向高宗密奏秦桧及其亲党的不轨举动,不仅向高宗展现了忠诚,还表明了自己的反秦桧立场,并且从高宗的奖赏和安抚中觉察到今后的政治走向,最终在高宗消除秦桧影响的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结论
高宗立储全面嵌入了南宋初期的政治历程,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立储之议源于南宋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困境。北宋中期以来流传着“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传闻,构成高宗立储的远距离背景;而宋金战争构成高宗立储的近距离背景。战争引发的王朝危机,使“太祖之后当再有天下”的传闻迅速发酵,最终演变成影响政治合法性的舆论压力。选育太祖后裔是作为维护高宗政权的正统地位的一项政治策略而提出的。其中还掺入高宗维护自身权威的政治考量,所以选育太祖后裔经历了从“法太祖”到“法仁宗”,即由舍子立弟向养育子侄辈宗子的转变。
2.立储之争关涉秦桧与赵鼎之间权力交替。高宗为确保亲子继承的优先性,在两位宗子之间施展平衡策略。以赵鼎为首,主要由道学派和元祐故家子弟组成的阵营,支持立赵瑗为储君。高宗与赵瑗支持者在立储问题上的分歧为秦桧崛起创造了条件。秦桧充当高宗的平衡策略的坚定执行者,如防火墙一般起到阻隔皇帝和舆论压力的作用。
3.储君选择受高宗与秦桧之间君相矛盾影响。高宗为了伸张君臣,在秦桧死后极力消除他的政治影响。从人际网络角度观察,赵瑗和赵璩分别属于反秦桧和亲秦桧的两个阵营。赵瑗基于反秦桧的立场,在秦桧临死前后积极配合高宗抑制和消除秦桧的影响,从而获得了高宗的信任。反秦桧的立场和行动成为赵瑗获得储君之位的政治资本。
立储其实并非高宗与孝宗之间皇位继承的终点,它和后来的禅位共同组成了南宋初期皇位更替的完整过程。相较于漫长的立储过程,高宗禅位则属于突发事件,具有一定偶然性,与宋金关系由和转战的变化密切相关。限于篇幅,关于高宗禅位的经过和背景拟另作专文探讨。
来源:《史林》2021年第5期,注释从略。转载自公众号宋史研究资讯